孟子见梁惠王
孟子见梁惠王。
梁惠王名罃,本魏侯,都大梁,因濳称王,谥曰惠。孟子在当时以道自重,不见诸侯,适梁惠王卑礼厚幣以招贤者,因感其礼意之诚而往见之,亦冀其道之行也。
王曰:“叟不远千里而来,亦将有以利吾国乎?”
孟子对曰:“王何必曰利?亦有仁义而已矣。”
叟是长老之称。
惠王一见孟子,便慰劳之曰:自鄒至梁许远道路。叟今不惮千里而来,亦将有深谋远计可以富国强兵,利于寡人之社稷者乎?
孟子对曰:王何必曰利,亦有仁义而已矣。
孟子对王欲图国事何便以利为言治国之道亦有仁义而已矣。仁者心之德、爱之理;义者心之制、事之宜。人君所以君国子民,立纲陈纪,惟有两者,此外更无别法。舍此不言,而言利,岂予千里见王之心哉?
此二句一章,大指下文乃详言其事。
王曰何以利吾国一节
“王曰‘何以利吾国’?大夫曰‘何以利吾家’?士庶人曰‘何以利吾身’?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。万乘之国弑其君者,必千乘之家;千乘之国弑其君者,必百乘之家。万取千焉,千取百焉,不为不多矣。苟为后义而先利,不夺不餍。”
征字解作取字。
餍是满足之意。
承上文。言所谓何必曰利者,盖以王乃一国之主,王若惟利是求,曰何以利吾国?利端一开,众皆视效。大夫便求何以利吾家,士庶人便求何以利吾身。上取利于下,下取利于上,上下交相征利,而弒夺之祸将作,国从此危矣。万乘之国乃天子所有,公卿思起而夺之,而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。千乘之国乃诸侯,所有大夫思起而夺之,而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。夫天子万乘,公卿得千乘焉。诸侯千乘,大夫得百乘焉。臣之于君,每十分而取其一分,所得已不为不多矣。安分知足,此正人臣之义也。苟或以义为后,而以利为先,则止知有利欲,而不知有纲常。公卿不尽夺天子?大夫不尽夺诸侯?其贪得之心未肯自以为餍足也。国岂有不危者哉?夫以君一求,利而臣下效之,遂启弑夺之祸。如此亦可畏矣!王岂可以此为言乎?
“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。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。”
此一节,言仁义未尝不利,以明上文亦有仁义而已之说。
遗是弃。
后是不着紧。
孟子言,我所谓亦有好仁之人而肯遗弃其亲者也。义主于敬,而敬莫先于敬君。未见有好义之人,而肯背慢其君者也。人君诚能躬行仁义以化下,则举国之人是忠臣孝子皆亲戴于我,其为国家之利大矣!岂可舍此而更求所谓利乎?
“王亦曰仁义而已矣,何必曰利?”
此重言之,以结上文两节之意。
求利有莫大之害,行仁义有莫大之利,则天理人欲之间,关系治乱安危,非细故矣。王欲为国,亦惟曰仁义而已矣,何必言利?以启危亡之祸哉。
按:当是时,王道不明,人心陷溺,游士争以功利之说阿顺诸侯,干进苟合。而孟子独举仁义为言,所以遏人欲之横流,存天理于既灭,其有功世道大矣!七篇之中,无非此意。读者宜详味焉。
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一节
孟子见梁惠王,王立于沼上,顾鸿雁麋鹿,曰:“贤者亦乐此乎?”
沼是池。
鸿是雁之大者。
麋是鹿之大者。
孟子初见梁王,既告以仁义之道。过日,又往见之。正遇惠王在囿中游赏,立于池沼之上,观鸿雁麋鹿玩物适情。一见孟子,自知所乐之不正,有惭愧之意。因问:此台池鸟兽,在古之贤君以此为乐者乎?
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一节
孟子对曰:“贤者而后乐此,不贤者虽有此,不乐也。”
孟子对,人同此情,则同此乐。惟贤君在上,民心欢感,和气流通,然后能享此台池鸟兽之乐。若夫不贤之君,民心离,而国势蹙,虽有此台池鸟兽,不能享其乐也。盖好乐虽同有,能享与不能享之异,惟视民心得失何如耳。故下文遂详言其事。
诗云经始灵台经之营一节
“《诗》云:‘经始灵台,经之营之,庶民攻之,不日成之。经始勿亟,庶民子来。王在灵囿,麀鹿攸伏,麀鹿濯濯,白鸟鹤鹤。王在灵沼,于牣鱼跃。’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。而民欢乐之,谓其台曰灵台,谓其沼曰灵沼,乐其有麋鹿鱼鳖。古之人与民偕乐,故能乐也。”
此一节,引诗以明贤者而后乐此之意。
经是量度。
营是谋为。攻是治。
亟是速。
麀鹿是牝鹿。
伏是驯伏。
濯濯是肥泽。
鹤鹤是洁白。
牣是满。
古之人指文王。
偕乐是与之共乐。
孟子又告梁惠王,所谓贤者而后乐此,盖尝考之诗大雅灵台之篇。有云文王始作灵台,方经度营谋,众百姓已来攻治,不待终日而遂成之。虽文王心恐劳民,戒令勿急,而民心乐之,如子趋父事,不召而自来也。其台既成,台下有囿。文王在于灵囿,则见麀鹿驯伏而不惊,麀鹿濯濯而肥泽,白鸟鹤鹤而洁白,若是其可爱焉。囿中有沼,文王在于灵沼,则见鱼之跃者,充满于池中,若是其众多焉。
观诗所言:文王用百姓之力筑土为台,凿地为沼。民不惟不以为劳,而反欢乐之。称其台为灵台,称其沼为灵沼,加之以美名。言其成就之速,似神灵之所为。又乐其囿中有麋鹿,沼中有鱼鳖,而叹美之无已。民乐文王之乐,如此其故何哉?盖由文王平日能施行仁政,爱养下民,使百姓饱食暖衣,安居乐业,所以百姓欢欣爱戴,乐其有此台池鸟兽。而文王亦得享其乐也。盖君民一体,君有爱民之心,民自有爱君之心。君能乐民之乐,民自乐君之乐。所谓贤者而后乐,此此非其明徵也哉?
汤誓曰时日害丧一节
“《汤誓》曰:‘时日害丧?予及女偕亡。’民欲与之偕亡,虽有台池鸟兽,岂能独乐哉?”
此一节,引书以明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之意。
汤誓是商书篇名。
时字解作是字。
害是何。
孟子又告惠王,所谓不贤者虽有此不乐。盖尝考之汤誓矣。昔桀尝自言:吾有天下如天之有日,日亡吾乃亡耳。民怨其虐,因就其言而指日之,此日何时亡乎?若亡,则我宁与之俱亡之速也!夫为君者,独乐而不恤其民,致使下民違,怒咀呪欲,与之俱亡。当此之时,虽有台池鸟兽,皆非已之所,能保安、能晏然于上,而独享其乐哉?此我所以谓不贤者,虽有此不乐也。由此观之,人君惟患独乐而不恤其民耳。使能与民同乐,亦当如文王之得民心而颂声作矣。何害其乐也?然游观之乐,固圣王所不废,而于游于佚到恒以为戒焉。盖现物另以丧老而耽于逸乐,未有不至于病民者,故台沼虽设而文王方且视民如伤,不遑瑕食,则共忧勤之心可想矣。夏桀荒于宴乐,遂至琼宫瑶台竭天下之财力以自奉,叢民之怨不亦宜乎。
明主所宜深念也。
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一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。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”
河内、河东是魏地。
凶是年岁饥荒。
昔梁惠王自负其恤民之政,因夸示于孟子。言,人君治国以恤民为先,而恤民以救荒为急,若寡人之治国也。虑周于四境,志切于穷民,可谓竭尽其心而无以加矣。时乎,河内年岁凶荒,或遇河东收成,则移其民之少壮者于河东,使之就食。将河东之粟,运于河内,以养瞻老幼之不能动移者。或遇河东凶荒,幸而河内收成,则移民河内,移粟河东,依前法而行。我徧察邻国之政,非无岁凶时,然皆漫无料理,未有如寡人用心者。宜乎,寡人之民生聚长养多于邻国,乃今邻国之民较之于我,不见其加少,寡人之民较之于彼不见其加多,其故何哉?夫移民移粟虽荒政所不废,然不过一时权宜之术而已。惠王遽以是为尽心,欲求胜于邻国,其所见者小矣。
孟子对曰王好战一节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
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
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
喻是比喻。
填然是鼓声。
直字解作但字。
孟子因惠王以恤民自负,乃设喻以晓之。言,王素好战斗之事,请即以战为比喻。夫战者,两军相当,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胜败分矣。败者抛弃甲胄,拖曵兵器,脱身逃走,或有走百步而后止者,或有走五十步而后止者。走五十步者笑百步者,以为无勇。则王以为何如?惠王言,不可走五十步,但未至于百步耳。同一败走也。乌可以近而笑远乎?孟子遂就其明而通之。言,王若知五十步不可以笑百步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盖治国以王道为极,犹战者以克敌为能。今邻国不恤其民,而吾王能行小惠,固为差胜,然其不能行王道则一而已矣。比之战败者,特五十步之走耳。乌可以此而笑彼哉?王诚能力行王政,则民不求多而自多,国不期富而自富矣。
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一节
“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
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;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:‘非我也,兵也。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农时是耕耘收获之时。
罟是鱼网。
数罟是密网。
洿池是窊下聚水之处。
憾字解作恨字。
孟子又告梁惠王,治国莫要于王政,王政必先于养民。为治之初,法制未备,且因天地自然之利,而尽樽节爱养之宜。如农时,乃五谷所自出,必爱惜民力,勿妨其务农之时,则民得尽力于南亩,而五谷不可胜食矣。洿池乃鱼鳖所聚,必禁绝密纲,勿使入于洿池之中,则川泽不竭于渔,而鱼鳖不可胜食矣。山林乃材木所生,必限制斧斤,待草木零落之时,方许其人则萌蘖得有所养,而材木不可胜用矣。备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则饮食宫室有所资,而民之养生者,得遂其愿,祭祀棺椁有所备,而民之丧死者得尽其情,是民养生丧死两无所憾也。养生死丧无憾,则民心得而邦本固。法制自此可立,教化自此可兴矣。王道之始事如此。
兽相食且人恶之一节
梁惠王曰:“寡人愿安承教。”
孟子对曰:“杀人以梃与刃,有以异乎?”
曰:“无以异也。”
“以刃与政,有以异乎?”
曰:“无以异也。”
曰:“庖有肥肉,厩有肥马,民有饥色,野有饿莩,此率兽而食人也。兽相食,且人恶之。为民父母,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。恶在其为民父母也?”
恶字解作何字。
孟子又告梁惠王,人倩莫不好生而恶杀。今王以虐政杀人,非为民父母之道矣。且如兽本异类,其自相呑噬,与人无预,人之见者,犹且恶之。况民者,君之赤子,为民父母者,固当爱之,而不忍伤也。乃今恣行虐政,不免于率兽而食人。是不忍于兽之相食,而忍于食人,其视赤子之躯命,反犬马之不如矣!残忍如此,何在其为民之父母也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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